安全《法规》 重点试题:知识点
来源:学天教育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量:629
甲省乙市丙县发生四起事故:第一起是天然气管道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第二起是建筑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倒塌事故,造成10人重伤;第三起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第四起是在开采石材过程中造成风力发电设备损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组织事故调查组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 第一起事故由甲省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B 第二起事故由丙县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C 第三起事故由乙市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D 第四起事故由丙县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 【学天解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一起事故属于特别重大事故;第二起事故属于较大事故;第三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第四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