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关于福建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详情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所持有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作废。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办理有关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各项注册业务。
三、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限时未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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