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2号)有关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申请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报名并缴费且2020年度有合格科目,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2021年度考试的。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PDF格式,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点击“另存准考证”即可生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发生到电子邮箱3133006312@qq.com,邮件标题格式“考试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邮件正文中请注明联系电话。
申请截止时间到2021年6月30日18:00,具体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我院办理完成后及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www.hunanpea.com)”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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