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不支持JavaScript,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或更新您的浏览器
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 区

贵州二建不认定为“挂证”的六种行为是哪些?

来源:学天教育 2023-11-21
【摘要】贵州二建不认定为“挂证”的六种行为是哪些?

不认定为“挂证”的六种行为是哪些?

政策文件建办市函[2019]92号,如果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③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④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

⑤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⑥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下一篇:贵州官方解答:二级建造师被标注为异常后怎么办?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备考工具
新人注册享好礼
  • 报考条件查询

    一键审核

  • 考试时间轴

    重要节点不错过

  • 报考指南

    各阶段全面指导

  • 通关方案

    早备考,早取证

学天教育APP

专业的在线教育学习系统

一键安装,随时随地想学就学
登录
注册
电脑版

版权所有 杭州学天砺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 400-9944-365 周一至周五 08:3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