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建法函〔2024〕78号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第351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杨开玲等14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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