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8日,周葆康等5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陈茜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王玉明等1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销注册条件,准予注销,现予公布。
附件:1.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安徽省水利厅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周葆康 孟宪计 陈 龙 宋孝富 王 毅
附件2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陈 茜 于传磊 唐雅君 王海岭
附件3
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王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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