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自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2日,常珊珊等6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刘冬洁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现予公布。
附件:1.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安徽省水利厅
2023年7月4日
附件1
常珊珊 李 伦 宋 军 邵作成 韩 彪 吴雪云
附件2
刘冬洁 赵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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