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科)〔2023〕3号)有关规定,经审核,高成霞等7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6年第1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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