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水建设〔2021〕334号)和《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5日,张小品等6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条件,王春城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变更注册条件,陈乃庆等51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延续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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