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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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用于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性能检测报告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抽检报告等。对于工程设备应同时附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有关图纸、配件清单及技术资料等。

并应按有关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对已进场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其撤出施工现场。

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的要点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在材料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厂家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及性能检测报告,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用于工程。

对于进口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进口商检证明文件,并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按合同约定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联合检查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建设单位主持。

对于工程采用新设备、新材料,还应核查相关部门鉴定证书或工程应用的证明材料、实地考察报告或专题论证材料。

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其尺寸、规格、型号、产品标志、包装等外观质量,并判定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合同等要求。

对进场的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设备安装单位、供货单位等的有关人员进行开箱检验。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主要设备则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开箱检查,并由三方在开箱检查记录上签字。

质量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到其使用或安装时通常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间隔。在此时间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及使用期限实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