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按照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考试成绩合格待核查的人员进行了考后补充资格核查,现将参加补充核查的结果名单予以公示。请参加补充核查的人员自行查询公示名单。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和异议申诉。
受理邮箱:zjtkhshjd@163.com。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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