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告知承诺制等相关要求,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应唯一受聘于其申报企业。为进一步做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自2026年4月10日起,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数据核验,一级建造师申请注册企业与本人持有的其他工程建设领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所载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我部将不予受理或不予注册。
联系电话:010-8836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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