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3〕27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度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日至1月15日止)。
如有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9892104。
2023年度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xls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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