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注册有效期为五年。
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可根据需要申请重新注册。
由执业药师所在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并填写“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经核实后办理注销注册,收回注册证。
2000道题
1900道题
1400道题
800道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