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变更包括变更聘用单位、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和变更聘用单位资质证书情况。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在两个月内提交网上变更申请。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一级造价工程师申请第二专业注册时,注册程序按照初始注册办理。第二专业准予注册的,单独核发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两本证书有效期分别计算。
证书注销注册,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3年后,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符合“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中价协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重新申请注册。
注册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1500道题
1400道题
2500道题
600道题
